图为民警展示查获的“笑气”。 资料图
租用仓库、层层分装、制售“笑气”……为牟取不义之财,湖北男子柳某某、张某某等7人非法制售瓶装“笑气”,获利30余万元。6月25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已对此案组织策划者柳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此案也是该市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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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即一氧化二氮,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这种无色有甜味的氧化剂最初被作为麻醉剂,后又成为食品工业添加剂,常用于蛋糕制作。由于吸入“笑气”会让人产生轻度麻醉感和欣快感,使人产生幻觉并发笑,近年来它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当成毒品的替代品。事实上,“笑气”是有毒性的,并具有成瘾性,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损害、记忆力损害,甚至损害脑功能。
柳某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只想“赚快钱”的他偶然发现,“笑气”在娱乐场所十分受年轻人的欢迎。2022年11月,柳某某从湖北武汉某处购进“笑气”,并雇佣张某某、胡某某送货。每瓶进价60元的“笑气”,柳某某在鄂州以150元至200元出售,获利30余万元。
眼看着销量不断增长,尽管一直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柳某某、张某某等人却寻思着继续“开拓市场”。今年2月,张某某找到高某某供货,后者租用鄂州某地民房作为仓库,购买分装工具,并陆续找来几个老乡合伙,分头装瓶、运输、送货……形成“产供销一条龙”。
张某某等人频繁出入城区多家KTV和宾馆送货,很快引起警方注意,这个非法经营“笑气”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由于这是该市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件,今年3月初,公安机关商请鄂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柳某某处事谨慎、行踪诡秘,基本不露面,在外地遥控交易,张某某则在鄂州协助管理销售。”承办检察官董洁琼经细致研判,引导公安机关获取窝点信息。她认为,送货司机长期在鄂州城区活动,在本地肯定有落脚点,可以以司机的行动轨迹作为突破口,顺藤摸瓜找到制售窝点。
3月15日下午,公安机关收网,抓获柳某某、张某某等全部团伙成员7人,并在该市某偏僻民房内查获“笑气”101罐、气体增减压设备1台、用于吸食“笑气”的气球3盒。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各嫌疑人的作用和社会危险性后,鄂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了解到,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制售“笑气”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公安机关移送,6月21日鄂城区检察院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皮某某等6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
记者注意到,由于目前我国法律中“笑气”并未被认定为毒品,只是位列危险化学品名录,各地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是作为涉嫌非法经营罪来办理。比如,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就对非法销售“笑气”的龚某等5人提起公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吸食‘笑气’对身体的伤害是长期、不可逆的,既然不能认定为毒品,那么无证售卖危险化学品,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呢?”承办检察官董洁琼告诉记者,办理该案时,她也认真思考过法律适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经营‘笑气’必须获得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就应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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