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21日,人民法院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批复二条提到: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批复三条提到: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批复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15-2022 亚洲家电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豫ICP备20022870号-9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