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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
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一些民营企业因为高管、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后,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如何助力此类企业合规改革、守法经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在此次发布的“大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伪造企业印章罪案”中,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合检察院监督企业合规改革,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综合考量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及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既挽救了企业,又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涉企犯罪源头治理。
“法院依法能动履职,既依法打击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又尽可能降低因涉案人员被羁押等对企业产生的消极影响,并通过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填补管理漏洞、化解风险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刘贵祥说。
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
刘贵祥指出,此次发布的“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等破产重整系列案”,法院通过引进重整投资人,改善企业流动性,“破产不停产”,在维持企业营运价值的同时,债权得到了高比例清偿,实现企业、上下游债权人、股东、职工和近10万名燃气用户双赢多赢共赢。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使企业获得新生。
谈及人民法院在挽救困境民营企业方面所做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表示,今年以来,破产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截至今年7月,全国已设立17个专门破产法庭,有近100个中级、基层法院和部分高级法院设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截至7月30日,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2862件,审结6573件,审结案件中化解债务近195亿元,安置职工1.3万人,353家企业重整成功。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从此次发布的“东营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健康发展系列执行案”中可以看出,人民法院法对案涉烂尾楼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一揽子执结近500件关联案件,妥善化解了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多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少行“竭泽而渔”之举,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刘贵祥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能动司法,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审理工作,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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