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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8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卢书明(副厅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对卢书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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