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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召开“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涉耕地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五年北京一中院审结涉农土地纠纷共计291件,主要是农村土地流转、拆迁、收益分配等原因引起的农村矛盾纠纷。
北青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五年北京一中院共审结涉农土地纠纷共计291件,主要是农村土地流转、拆迁、收益分配等原因引起的农村矛盾纠纷。纠纷显示,对耕地的破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直接破坏耕地的行为,比如挖沙、挖坑、堆放废弃物、倾倒渣土等;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比如将耕地擅自改变用途,进行路面硬化,搭建大棚房、休闲旅游设施、度假别墅等,严重改变耕地的性质和功能;未充分利用耕地的行为,比如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弃耕撂荒现象的频发,大量耕地被荒废。
北京一中院民四庭庭长杜卫红表示,针对上述破坏耕地的行为,北京一中院通过认真研读把握政策性文件、精细化审判、巡回就审等方式为耕地保护司法护航。此外,还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加强府院联动,破解涉耕地案件的疑难复杂问题;以普法宣传为推手,坚持“治未病”的理念,将破坏耕地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多管齐下,织密织牢耕地保护网。
发布会上,北京一中院还发布了五件涉耕地保护的典型案例,涵盖了破坏耕地的各种情形:构成通谋虚伪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破坏耕地导致合同解除;破坏耕地,自建大棚房休闲居住、进行种树养殖等经营性项目、堆放渣土倾倒生活垃圾、撂荒弃耕等情形。法院通过5起真实案例,引导社会大众在流转、利用耕地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珍惜、保护耕地的意识。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谭劲松呼吁,“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在防范和预防上着重发力,司法作为后端屏障起到的作用比较有限、也比较滞后,希望社会有关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耕地的事业中来。”
实习生 王泽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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