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1. “霸占电脑拒给群众办证”女子被停职,其领导被免职
据海口网微信公众号消息,“霸占电脑不给群众办证”一事,1个责任单位、3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相关资料图)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海南某地的一名工作人员霸占电脑不够群众办证的事情上了热搜,受到网友们关注。视频画面显示,在一个挂着“咨询”“受理”等牌子的服务窗口,一男子跟一女子协调要用电脑打印,女子不给用。其间,该男子询问能否打开电脑试一下,女子回应:“谁给你这个权利用这个电脑的?”
2.男子驾车将其妻子冲撞碾压致死,警方通报
据光明网报道,6月27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开着黑色轿车多次碾压女子,甚至在下车查看情况后依然启动车辆实施碾压。6月27日晚,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26日10时20分许,该区艺馨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行(男,37岁)被当场控制。经查,王某行因家庭纠纷驾车将其妻子张某(女,38岁)冲撞碾压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行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记者被持刀威胁,官方回应
据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澎湃新闻消息,6月27日,广东省一栏目播出报道一畜牧公司员工持刀威胁拍摄记者。6月28日,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发布情况通报。
4.警惕!团伙摆摊诈骗农民工100余万元
据中国警方在线消息,近日,武汉青山警方破获一起专门针对农民工的诈骗案,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经查,诈骗团伙在工地摆摊“免费抽奖”,称100%中奖,只需要支付100元就可领走奖品,而周围中奖的“工友”都是诈骗成员假扮的。付款时,骗子用事先准备好的收款码,帮不会手机支付的工友付款,进而盗刷其财物。目前,3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母婴室上方安装摄像头,医院回应
据封面新闻消息,近日,陕西西安,一宝妈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曲江院区的母婴室喂母乳时,发现母婴室的天窗是打开的,上方有个摄像头。6月28日,该医院工作人员称,在安装母婴室时,没有考虑到摄像头的位置,引发了误会。医院已将摄像头拆除。
6.男子高速停车挖土称适合腌咸鸭蛋?
据九派新闻消息,近日,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铜陵南高速出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司机正蹲在地上挖土。被查后司机称自己是外地人,开车途经铜陵这里,发现路边的泥土特别适合腌咸鸭蛋,自家附近又没有这么好的泥土,于是直接靠边停车下来挖土。最终,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扣9分的处罚。
7.幼儿园老师彩排节目推倒孩子?当地回应
据央视网报道,6月28日,山西晋城市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网传北大培文幼儿园视频的情况说明”。6月27日晚,网传“北大培文实验幼儿园老师彩排节目推倒孩子”视频。事发后,区教科局第一时间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经核查,视频反映情况属实。涉事教师已辞退,园长作停职处理。目前,正对幼儿进行心理疏导。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说案
1.男子打赏60名主播16万元,妻子诉平台返还被驳回
据工人日报客户端报道,冯先生喜欢观看网络主播歌舞表演、行家玩车,在网络直播平台充值,用平台虚拟币给主播送礼物,3年间共打赏了60余名主播16万余元。冯先生的妻子魏女士要求某直播平台返还冯先生充值金额16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冯先生的打赏行为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一审判决驳回魏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魏女士认为,冯先生向某直播平台主播送礼物的行为不是消费行为,而是赠与行为。冯先生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有财产,超出了冯先生及其家庭的正常收入及合理的打赏金额,应当认为冯先生打赏的行为无效,要求某直播平台返还已充值16万余元。
法院认为依据现有证据,冯先生和某直播平台系网络服务合同关系,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冯先生的打赏行为系一种文化娱乐消费,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支出范畴,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冯先生打赏行为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间,冯先生共计向某直播平台转账充值16万余元,所兑换的平台虚拟币主要用于打赏60余名主播。打赏数额最多的两个主播分别为8万余元、3万余元,其他主播账号的打赏金额未超过千元。
法院认为,冯先生与某直播平台成立网络服务合同,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合法有效,该合同对冯先生具有法律约束力。冯先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选择消费的方式和种类。夫妻一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网络直播打赏的消费行为,另一方以不知情为由请求返还,法院不予支持。
2.外卖炸鸡中吃到一根头发!商家被判赔这个数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张先生在一份外卖炸鸡中吃到了一根头发,商家原本愿意2倍赔偿,但却出尔反尔。于是,张先生便将商家告上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张先生获赔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张先生在取得食品不久后即向商家提出食品包装内有头发,在双方沟通之初,商家对该事实亦予以认可,并同意对张先生予以价款两倍赔偿,在张先生申请食责险理赔后,商家却推翻了之前的赔偿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商家出售的食品包装内有头发,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张先生据此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本周关注
毒品犯罪向大学校园渗透加剧
据《工人日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时介绍,近3年来,北京法院审结的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对象多为大学生群体,涉案人员平均年龄为24.5岁。
“该类犯罪主体年轻化趋势日渐显现,毒品犯罪向大学校园渗透加剧的现象亟须引起关注。”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孙玲玲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3起跨省贩卖“电子烟油”关联案件中,5名被告人均在18岁至25岁之间,其中4名为在校大学生。
还有的大学生被“高薪”幌子所诱骗,被不法分子利用。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中,大学生张某闰因经济窘迫,在网上浏览快速赚钱帖时加了一个QQ号码。与对方联系后,对方告知快速赚取高额费用的方式是给他人取藏有毒品的快递并送到指定地点。张某闰被判构成运输毒品罪,获刑15年。
未成年人涉毒现象也广受关注。“未成年人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好奇心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另一方面心智尚不够成熟,分辨是非能力较弱。因而,容易受到不良周边环境的影响,被不法分子利用或侵害。”最高法刑五庭庭长李睿懿说。
李睿懿介绍,在毒品案件审判中,人民法院注重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以及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均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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